2024-10-21

广东: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江府 办函〔2024〕67号

(四)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搭建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推进新会、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等5个大型冷库建设与运营。全力打造县域 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商贸流通网络。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直播机构等主体合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持续推进台山市实施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省级试点项目。加快打造农村寄递物流共配平台,加快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行政村总体覆盖率达到80%。 (十)打造惠农“数字供销”服务体系。全面建设数字供销云平台,加快供销农产品产销对接网建设,全面上线江门供销系统农资农技、服务粮食全产业链、冷链物 流、农产品产销对接、农村合作金融、多样化城乡综合服务、联农带农组织服务、社务管理等功能,覆盖丝苗米、陈皮、鳗鱼、茶叶、马铃薯等优势特色产业全程服 务,优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一站式”“精准化”“标准化”联农服务。力争到2026年,建成数字供销D站80个以上,催生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3个以上,精 准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小农户6万户以上,数字供销引领驱动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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